議曰此說本末承易簡之緒餘也然且深非章旨而有五過謂本末混濫失差別難辯失以一為三失一開權實失廣抄無用失何者若作此釋會末歸本門中一乘通本末非三乘則本末混濫失章家自斷本末分異會末歸本明三一差別豈容一門本末混濫若此混濫何成差別則差別難辯失也又一乘既通為末末是三乘以一為三失設欲說彼一乘自有深淺如德量中同別二門俱為能揀又如攝益決擇等中一乘雖具淺深多門亦俱能揀未始有濫觀彼之意是將經文連讀語句遂有此說全類古人讀
勝鬘經以方便言連歸下文曲解法華以順己意也況今約本末以分三一權實汝應一乘自開權實四病矣夫今章釋彼經意者初段本末分異從如是下會末歸本一切諸法三乘末也毗盧遮那智藏大海諸佛法一乘本也既為二段義自不同固欲會彼第十地者即曰舉後攝初義則無害何須穿鑿或作彼經之疏尚可從容今解此章全成妄誕又復全抄諸地之名於斯何用是則亦有廣抄無用失五病承前二十妄矣火之晚矣。
焚薪卷第一
焚薪卷第二(婺州張明刊)
可堂師會錄
薪二該攝下一切三乘等本來悉是彼一乘法乃至云先舉即一之三也。
議曰昔人有言曰文章最忌隨人後文章且爾況吾道也哉昔在仙潭予以該攝大旨語復而復固執易簡之說而拒予曰只此一義與吾老不同可乎予笑曰汝試思之第恐不能不與我同耳後至澄江果不能堅其壘矣然但略得科節語句而釋義之間草氣宛在具件如後。
薪曰故下決擇其意中三依一起會三歸一即是同教若知彼三乘等法本是一乘即是別教此約法以明也故云一切三乘等本來悉是一乘也。
議曰今試問曰彼第八門是會方便說邪直就正乘說邪華嚴所顯邪法華所顯邪約法本然邪約機今見邪若是詰之全無所守引彼釋此殊非正當以同為別一謬也。
薪曰下徵釋中但以義出今別教之所以爾義當同教意故下指如同教中辨也此例如由事理無礙故方得事事無礙故次以三一不一不異之因成今三乘本是一乘之宗也。
議曰此有二過一縱火自焚過二逢蒙射羿過所以爾者汝謂分相門雖分而同不一即不異也該攝門雖同而異不異即不一也今言若此得非縱李三之火哉祖曰不一是分相門不異是該攝門總二門而為別教汝謂屬同是彎羿之弓而殺羿也又況謬判下文邪三謬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