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曰二據下略標難思因果下廣示其相言因果無二者謂因門攝法與果門攝法無餘具有四句通依及正下明三乘世間融通言收下彰緣起十對此等法門法爾圓具故云本來滿足已成就說也。
故大經云至等此之謂也。
釋曰證成種性與法界而融同指虗空而顯相也。
若隨門顯現至餘可準知。
釋曰若隨門顯現者明大緣起因果圓融行布無礙行布故五位不亂圓融故位位內修六決定所言六者一約行體決定堅固二望所證決定須證三定能斷惑四決能信不疑五決能度生六定成佛果此六行相前五自分後一勝進五中前四自利後一利他四中前三明行體周圓後一行德具備二中初一明行自體後一顯行離過是故自體離過攝德為因二利行圓成就佛果故云亦即此法名為果相。
問云何種性至差別不同耶。
釋曰意謂成佛須同何故有茲別異。
答此亦有至得法分齊。
釋曰標章總答法隨機異也。
初義者由此至義不相違。
釋曰義依法現機藉義成故此五門稱根差別此中緣起亦法界大緣耳。
何者為五至如圓教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