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曰二門者空有二門空有各三故成其六如前辨者釋相中也。
或分為九至三故有九也。
釋曰謂於上三義者指用中三句義也隨一皆具彼三者每一義中具三義故何以故者徵一具三之所以若非下約力用相資而釋也。
或分十二至故有十二也。
釋曰若據上文空有但各具三今以相即故各具六共成十二耳。
或分十八至成十八也。
釋曰或分下標數謂於下釋體則空有力則力用緣則三緣六義中各各具三故結云三六成十八也。
或分為三十六至餘門思而準之。
釋曰或分下標數謂於下釋約互相資故各具六何以故者徵具之所以以若下釋闕一非真因一因既爾餘之五因皆然故云餘門思而準之然上從一至多遞互資發意顯無盡緣起耳思之。
第五融攝者至融攝取之。
釋曰以體從義彰性德之無涯以義融體顯因起之徧周故茲融攝。
謂融六義自位義是壞相。
釋曰六相融通義如下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