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依他起性至具上失也。
釋曰雖具下護與之然全下約空有相即奪之而如下據情出過所以有無雖同情非情異也且依他緣起非定有無若執有無雙定即失其不定緣起故是斷也若謂如彼雙計以為緣起者以無緣有法是即常也。
第四非有至亦非理也。
釋曰且緣起之性空有無二若計雙非寧同正趣故亦非理。
何者以其執至為道理也。
釋曰此計從兩亦中來謂雙計有無既屬斷常遂執雙非應契正理不知此計宛又成非故下結失云。
此既非理至思以準之。
釋曰戲論於緣是計情故失於緣起即是斷也又戲論非緣而計為緣起無緣有法故是常也。
第三徧計至有二過失。
釋曰既云徧計所執何故計執者翻成斷常耶答謂此性中情有理無全體相即故若偏執之則不了融即故屬斷常。
謂若所執至故是斷也。
釋曰謂妄執無體故以智照之則清淨本然今既執為實有縱智照之亦應不空豈非常過歟又徧計之性道理是無今強執理有翻失情有情有失故過屬於斷。
二若執徧計至亦是斷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