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等下二結指。復古記曰。同者。同前諸教三乘。故名同也。此為同教得名所以。即能同名同。今不取者。若作此解。則與集玄曰。但於別教。法體之內。約於一分。似頓實義。立為同教。何異設使真如章。同教門者。則與三乘義同。則不合引善財。見三千塵數知識。以三千知識。太一列屬別教。如自海水。故況義同。言非同教得名所以也。今釋曰。同猶通也。為通三乘。故名為同。云云。
又彼下二別教二。初示相。又彼等者。亦三中大乘。太一曰。一相孤門。下文曰。隨機少說。一相一寂。一味理等。非窮盡說。
此則下一乘。大師曰。理無孤起。必眷屬圍繞。又曰。以自為主。望他為伴。重重無盡。
是故下引證。
無量下牒釋。
此義下指經。非華嚴宗。無有斯理。
此約下二結指。
五寄位差別三。如本下初引示寄乘。然彼經論。約寄諸乘。顯諸地不同。今此却約寄位。顯諸乘差別。皆以等者。祖曰。初地明施。復顯人王。即是人乘。二地十善生天。是欲天乘。三地八定。是色無色天乘。故以初三為人天乘。四地初斷俱生身見。觀於道品。同須陀洹。五地四諦理。終寄阿羅漢。六地觀緣。寄於緣覺。七地一切菩提分法。方便涉有。故寄三乘之中大乘菩薩。八地已上。以得自在。故寄一乘法。
若大下二進退折理。若大等牒計。七地下進析。又不下退析。是故下配析。
問若下三結問會釋。即第十五卷。二乘等者。指就勝門。
六付屬差別四。初引經示教。利喜者。國師曰。示義教行。既得義利具解行。故成喜。
解云下二釋義。大即菩薩。探玄釋多劫六度曰。此同法華中。若不信此法。當於如來餘深法中。示教利喜。小若愚法。即異時三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