頌受位分。四有三頌半。頌大盡分。五有三頌。頌釋名分。六有四頌。頌神通力無上有上分。初頌云神通等者。梵本云。大威德住此地。現佛境界滿十方。神通無量億千數。世思其行皆迷惑。次後云舉一足等者。准梵本中。此是前頌中。於十方說佛神變。七有二頌半。頌調柔行等。八有七頌半。頌地影像分。於中三。初三頌半。頌山喻。初半頌云如是等者。梵本云此具功德淨者地。常住佛智如山王。次頌第二句。梵本云。三如毗陀多妙華。
次後頌初句。梵云。五如乾陀不思議。次二頌。頌海喻。後二頌。頌珠喻。餘他及地利益等。並略不頌也。九末後一頌結說無盡。第十地釋竟。
續華嚴略疏刊定記卷第十一
續華嚴略疏刊定記卷第十二(盡佛不思議法品)
十定品第二十七
將釋此品。四門同前。
初釋名中二。先解會名。後明品稱。
前中。此名重會普光明殿會。謂前第二會。已於此會。今復來此。故云重會。普光等言。義如前說。何重此耶。前來歷會答問。問是此起。今答將結歸於本。故還來此。又顯果不離因故。得果不捨因。異二乘故出現。所說何結歸耶。因前方成出現世故。此正得果不捨因也。
後釋品中二。先得名。後釋名。前中。按梵本內。名為如來十三昧品。具三昧與定。雖非敵對。然以三昧離於沈掉。專注一境。持心不散。是定住義。故以等持而名為定。如來兩字。譯家在略。此雖菩薩定。由是等覺。亦得名如來故。依十標稱。帶數釋也。別行經本名等目菩薩所得三昧經。
第二來意中二。先會來者。謂前說十地正位。今辨位後勝進及所成果。或前明十地位。今顯等覺位及妙覺位。故來也。問勝進等覺。今此依何。
答二俱無碍。所以然者。此但名殊而行相無別。約開合故。諸教說異。謂仁王經以第十地位中位後二行合故。不立勝進。亦無等覺故。彼上卷教化品云。五忍是菩薩法。伏忍上中下。信忍上中下。順忍上中下。無生忍上中下。寂滅忍上中下。乃至云寂滅忍。佛與菩薩。同用此忍。入金剛三昧。下忍中行名為菩薩。上忍中行名為薩婆若。共觀第一義諦。釋曰。寂滅忍。既唯有上下。佛與第十地。同用此忍。即明不立等覺位也。若依本業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