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下大段第三。諸佛加請中二。先長行。明此界與十方佛光互照。顯身業加持。眉間是身故。後時光臺下。明光臺說偈。顯語業加請故。此則長行但加無請。偈頌亦請。唯論判文。長行及頌。總顯光有八業二身。今科少異。多依論釋。問脫月及眾請儀已具。何更待佛。
答為顯法勝故。問前加分中已有佛加。今何復加。
答此有二義。一前是加。今此請加為異。菩薩以加為請故。二前顯主伴故。則十方佛具三業加。而毗盧但同意加。今欲具故。更身語加也。此中身加者。此光照十方佛所加說法菩薩故。即後文云。又亦照此娑婆乃至金剛藏身。是也。問何故前不加眾。今此加耶。
答前已剛藏簡眾違請。上首雖即歎堪眾。未自陳根欲。今以次前自述故此加也。問何故不以常身語請。以光代耶。
答為重法故。是以有請。為不輕尊位故。不以口求請。不以曲躬請。故以光代也。
就前長行中二。先明此佛光照十方佛及大眾菩薩說法菩薩。後時十方下。十方佛光照十方及照此界佛等。
前中論經明光有八業二身。今此七業二身。略無降伏業。言七者。一眉間出清淨光明。名菩薩力焰明者。是覺業。謂此光照諸菩薩身已。自覺如來力加故。二百千下是因業。謂因主光出伴光故。三普照下是卷舒業。謂舒照十方卷入常光故。此中卷者。有二義。一略故不說。二或取如日身一分義。是此卷業。謂云作前三照十方事已。於上空中。成雲網臺住故。四三惡道下是止業。謂止息一切惡道苦故。五又照一切下是敬業。謂照諸佛眾會。
現不思議佛神通力。令物敬故。六又照十方下是示現業。謂如十方佛所加說菩薩大會令此眾見故。上來六業竟。第七請業如後頌。是二身者。一即此總結前業。云作是事。已下是如日身。謂於上空成網臺住故。二前第三第五第六業中。皆云光照十方者。是流星身。謂往十方故。
後十方佛光照十方及此界中二。先明彼十方佛各光照自各十方諸剎如此照彼。同前所說六業二身。如文可見。後又亦照下明彼十方佛光照此佛及大眾并說法菩薩。雖略無光名眷屬息苦等。唯別應具。按上此彼互照之相。此則但照十方。彼則照十方又列照。此顯主伴異故。論主將為證同不復別釋者。應留後代令牋之也。
後明光臺說偈顯語業加請中二。先長行標說頌所依。後佛無等下正顯第七請業。於中。先略釋業名。後釋頌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