鈔顯無方理者。方猶比也。無比道理也。或顯義體無定方城。娑婆一方亦許色等為佛事故。不同唯識。此方定用音聲為佛事故。
鈔七賢四果者。三資糧(五停心觀。別相念觀。總相念觀。)四加行。(煖。頂。忍。世第一)為七賢也。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四果也。言預流者。初預聖流故。見愛定斷修惑不定。或一至五。前十五心六人名向。第十六心見相諦圓六皆名果。言一來者。依次初果進斷修惑。一至六品。六無間道。前五解脫。咸名為向。第六解脫。其心容預。得名為果。超越初果。先伏六七及第八品。來登見道。前十五心。亦名此向。第十六心。
超證此果。闕品證初後證一來。經義可思。但就次第約皆離欲有下三品。潤一往來欲界生故。得名一來。超證相從。亦復此名。言不還者。依次二果進斷欲惑。後之三品。三種無間。二品解脫。咸名為向。第三解脫。方得名來。超前二果。先伏九品及上七地六十三品。來登見道。前十五心。名不還向。第十六心。證不還果。證果已後。必不還生欲。
還聖人。色界中有起智□□□□□□□□□□□□□□□本有證得涅槃。得名生般。色界□□□□□□□□□□□□般申事習力。不假加行。證得涅槃。名無行□□□□□□□□或超或次。或半或全。至色究竟。證得涅槃。名□□□□□□□禪定現法樂住。十三思法。若不思惟。即便退失。若思惟已。便不退失。十四護法。作意防護故。十五安住平等位。不煉不退。十六堪能證達故。十七不動性。是利根無上進對下不退。十八慧解脫。
但斷慧障故。十九但解脫。復斷定性故。
鈔以其被呵者。呵其乞食不平等也。言置鉢欲出者。維摩詰。問亡絕之理。須菩提不知所以。捨鉢欲出其舍。言維摩詰言至即諸法也者。令須菩提了言相同幻了幻化同真了自身如化故。言一切諸法如幻化相者。故叡公云。眾生如化。非有非真。不達此者。轉如車輪。解法清涼淨。無我無人。眾垢消除。如日無雲。
▲言文字性離無有文字者。一云上句標。下句釋。此意云。文字真性本離文字之相。下句釋云。無有文字。又解長讀兩次。一云文字性離無文字。二云文字性離有文字。是則有無雙遣。
▲言即亡言通圓頓意者。即言緣生也。亡言性空也。又即言隨順也亡言得入也。
▲言但就教道則可見聞者。約真空頓教隨順門。也就破相始教俗諦門也。言念處者照寂也。
鈔五行相者。或取蘊等相應語言。或取能說佛菩薩等。皆能顯義。故號於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