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持行故。
境界力持。
有悲智境。行方成故。
時力持。
時即起行之時。
善力持智力持。
上二福智。然第十地大盡分中。有十一持。於第四位。加煩惱持故。論判行持中。初二逆行。彼約應化不斷。所以加之。今但約為行本。故無煩惱。彼有供養持及劫持。無境界持及善力持。此以第八時中攝劫。彼以行攝此善力。依境起供。故並無異。餘名並同。具如彼釋。
既數名不同。案名以釋。此無僧寶。有教化眾生。亦未爽通理。
上辨陀羅尼。即總持文義。次云受持。即領納受行。今云力持。即是加持任持。故不相濫。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修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