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列釋。 所謂以殊勝意發菩提心自知受記。 見理深悲。即發心殊勝。得果無疑。若因他厭苦。則非殊勝。未定得記。 永不原捨諸菩薩行自知受記。 無厭修。 住一切劫行菩薩行自知受記。 長時修。 修一切佛法自知受記。 無餘修。 於一切佛教一向深信自知受記。 契理修。 修一切善根皆令成就(至)菩提本願自知受記。 餘五可知。於此十中。隨有其一。即自知得記。此辨得記之行。非顯受記相殊。如瑜伽等。又此約十信橫具。餘約豎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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