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出現意業。文中分三。先身。次語。後意。義次第故。長行中二。初徵起。
佛子諸菩薩摩訶薩應云何知如來應正等覺心。
△二正釋三。初約法總辨。
佛子如來心意識俱不可得。
約體遮詮。
但應以智無量故知如來心。
奇用表詮。然此一文古有多說。一云。識等有二。一染。二淨。佛地無彼有漏染心心所。而有淨分心及心所。果位之中。智強識劣。故於王上。以顯染無。約彼智所。以明無量。若必無王。所依何立。故成唯識第二。引如來功德莊嚴經云。如來無垢識。是淨無漏界。解脫一切障。圓鏡智相應。則有王明矣。
言轉識者。智依識轉。非轉識體。一云。以無積集思量等義。故說心等叵得。就無分別智。以顯無量。非無心體。故攝論第八云。無分別智所依。非心非思義故。亦非非心為所依止。心種類故。以心為因。數習勢力。引得此位。名心種類。上之二解。俱明心意識有。一云。佛果實無心意意識及餘心法。云不可得。唯有大智。故言智無量故知如來心。故金光明經及梁攝論皆云。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佛性論中。五法攝大覺性。
唯一真法界及四智菩提。不言更有餘法。上之二宗。徧取皆妨。若依前有。未免增益。亦不能通不可得言。又此淨分。此何不說。彼無垢識而得說耶。經何不言染不可得。若依後義。未免損減。亦不能通知佛心言。既云以智無量故知如來心。不言無心。可知明非無心矣。又心既是無。智何獨立。非唯違上二論。亦違涅槃滅無常識獲常識義。若二義雙取。未免相違。若互泯雙非。寧逃戲論。若爾何以指南。今釋此義。文中分二。先會前二宗。後消經意。
今初文也。若後宗言唯如智者。以心即同真性。故曰唯如。照用不失。故曰如智。豈離心外。而智別有。如是則唯如不乖於有。前宗以純如之體。故有淨心。心既是如。有之何失。是知即真之有。與即有之真。二義相成。有無無礙。
後消經意。言不可得者。以心義深玄。言不及故。寄遮顯深。言但以智知如來心者。託以心所。寄表顯深。故晉經云。但知如來智無量故。知心無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