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七十九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八十(入第五十卷經)
清涼山沙門澄觀述
晉水沙門 (淨源) 錄疏注經
○如來出現品第三十七
△初來意者。前品明稱果之因。此品辨如因之果。體雖平等。不壞二相。先因後果。義次第故。亦為答前不思議品出現念故。答第二會所行問故。會釋如前。
二釋名者。如來是有法之人。即三身十身之通稱。出現是依人之法。果用化用之總名。
如來雖見上文。對出現故。重辨十身。十身皆有出現之義。而今且寄三身以明。然來即出現。為分人法。曉喻分明。故重辨之。若依法身。如來者即諸法如義。如理常現。名為出現。故下文云。普現一切而無所現。又云。體性平等不增不減等。若依報身。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故曰如來。本性功德一時頓顯。名為出現。故下文云。如來成正覺時。於一切義。無所疑惑。普見一切眾生成正覺等。若依化身。則乘薩婆若乘。來化眾生。故曰如來。
即應機大用一時出現。故偈文云。以本願力現佛身。令見如來大神變。又云。隨其勢力。於菩提樹下。以種種身。成正覺等。今以新佛舊成。曾無二體。新成舊佛。法報似分。無不應時。故即真而應。應隨性起。故即應而真。三佛圓融。十身無礙。故辨應現。即顯真成。是以晉經名性起品。性字雖是義加。未爽通理。以應雖從緣不違性故。無不從此法界流故。以淨奪染性即起故。若離於緣性叵說故。下加性起菩薩。表所說故。妄雖即性。不順性故。
今以起義多含。直云出現。從性從因。從真從感。皆出現故。
若言唯辨應身出現。非唯失前性因二義。亦未足顯深。何能融前差別之果。
若以來為現義。如來即出現。持業釋也。若分人法三身。皆如來之出現。揀餘出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