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4-佛藏 -08_华严部

9-中国撰述大小乘释经部华严部疏-华严经文义要决问答--表员*导航地图-第82页|进入论坛留言



正在加载语音引擎...

則歡喜可說。待十圓滿。方不可說。若前能起後為因。後依前起為果。亦少分可然。猶非文處。有說。十地有二種義。一者教所安立。十地法門。在聞者識上。似義顯現。名為因分。此表彼離言義故。二者三詮證入十地正行。離諸言教所安立相。說名果分。由彼因分之所表故。是故。因分可說。果分不可說。此說少順文意。猶非正當。今釋有二重。一此十地有二分。一就實十地。唯佛所知。佛智所知。名為果分。論云。此智是誰證。偈云佛所知故。

又云。智起佛境界故。又如分中不思議佛法。又如鳥跡所依大空為果海等。二隨相十地。菩薩所地。菩薩所知。名為因分。是則果分。云玄絕。當不可說。因分隨機。是則可說。(此義通一部經中大意)。

  問若爾。菩薩證智。豈可說耶。

  答教說修中滿足修等是也。二云十地有二分。一約妙智。正證智如鏡故。離相言故。名果分。則不可說。如彼鳥跡同於虗空。不可說也。二約方便寄法。顯地差別。如下文。初二三地寄同世間。四五六地同二乘等。又寄禪支道品諸諦緣生。以顯地別。令眾因此表解地義。故名因分。如空中跡。約鳥說異。名為因分。同空無別。名為果分。一跡通二。故為二分。

  問約鳥約空。跡皆離相。云何有說有不可說。

  答跡雖離相。就鳥就鳥得說得說。所說常離也。跡同虗空。理不可說。所況地智准此可知。(此釋局其地)遠公云。地位開合不定。或一或二。(乃至說十。亦可品類無量。別章可見)今據一門。且論十種。此十難分。故經與論。十門階別。其十是何。一者趣地地方便不同。如地持說。菩薩。先於解行地中。依世俗禪。修習一切菩提分法。廣興大願。轉惡趣報。入歡喜地。餘方便。如地經說。修十直心。入離垢地。修習十種深念之心。入第三地。

起十思量。入第四地。修十平等深淨之心。入第五地。修十平等法。入第六地。十方便慧發起勝行。入第七地。總前諸地。以為方便。及修十種無生忍行。入第八地。修十自利利他之行。入第九地。總明方便。為滿地分。入第十地。二初住有異。歡喜地中。菩提心生以為初住。第二地中。律儀戒淨以為初住。第三地中。修護煩惱。護小乘心。方便攝行。行以為初住。第四地中。十種法智教化成就以為初住。第五地中。成就十種順如道行。以為初住。

第六地中。大悲為首。大悲增上。大悲滿足。觀世生滅。以為初住。第七地中。修無量種無功用行。以為初住。第八地中。無生忍淨及得勝行。以為初住。第九地中。得智成就以為初住。第十地中。三昧滿足以為初住。三正住有殊。歡喜地中。修信精進迴向善根。以為正住。第二地中。攝善戒淨。及攝眾生方便之行。以為正住。第三地中。修世八禪以為正住。第四地中。道品行觀以為正住。第五地中。修不住道以為正住。第六地中。

廣觀因緣以為正住。第七地中。二行無間以為正住。第八地中。修淨佛土及十自在。以為正住。第九地中。善知十一稠林之行。以為正住。第十地中。受佛智職以為正住。四地果有別。歡喜地中。起十大願。修行十行。以為地滿。第二地中。攝生戒成以為地滿。第三地中。得四無量五神通等。以為地滿。第四地中。離煩惱業。起增上欲。報恩精進。本心界滿。以為地滿。第五地中。攝德起修。化生隨世。以為地滿。第六地中。對治惑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