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據法界而言。為猶有前三之別。為平等沒三之名。
答三而常一。一而常三。亦不存三。亦不沒三。一三所不易者。法界之法也。
問何故名法。
答實相故名如。論云。法名自體。
問何故名界。
答有二種。一總。二別。總者。該羅都城。名之為界。(如前所說)別者。諸法各有自相分齊。不相和雜。如色之與心法。自有分齊。(常無常等亦爾)。
問法界若是總者。何故地論云。眾生界是總。法界等是別耶。
答眾生與法界。各有總別義。
問何者。是眾生總別。
答攬一切法。成大眾生。名之為總。若言眾生是有情。石木等是無情之法。此眾生攝法不盡。故別也。
問何者是法界總別。
答不聞有情無情一切法皆是法界攝。名之為總。若言法寶非佛僧義。此法則別也。
問十八界攝法界盡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