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三無為者。正是事無。無必得有。相待之假。斯名世諦。故屬有為攝也。
問若以假故。屬有為法。不必有生有滅是有為緣集。
答若有若無。二邊不實。若體常住。有無理滅。離生死滅。而是可盡。又亦可離故。終屬生滅法攝也。
問性空相空。屬何法。
答亦有為緣集攝。
問此二是理空中無生滅。又非相待假。何故。屬有為攝。
答此是無常苦空之空。非常住空。若有無常法。則有此空。無常法滅盡。空亦隨盡。金剛心謝。空有俱忘。經然空得空。此空可斷。是以終歸有滅。故屬有為法攝也。
問正取此可斷之法。作有為緣集者。此法終歸散滅。無集為有義。
答但除其病。而不除法故。即攝成有為緣集也。
問有為法皆如之。而此人無我空。為屬有為。為屬無為。
答屬有為之無為。
問應身生滅。為屬有為。為屬無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