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第二別相者何耶。
答椽等諸緣。別於總故。若不別者。總義不成。由無別時即無總故。此義云何。本以別成總。由無別故。總不成也。是故。別者。即以總為別也。
問若總即別者。應不成總耶。
答由總即別故。是故得成總。如椽即是舍。故名總相。即是椽故。名別相。若不即舍。不是椽。若不即椽。不是舍。總別相即。可准思之。
問若相即者。云何說別。
答只由相即。是故成別。若不相即者。總在別外。故非總也。別在總外。故非別也。(思之可解)。
問若不別者。有何過失耶。
答有斷常過。若無別椽瓦。無別椽瓦故。不成總舍。故是斷也。若無別椽瓦等。而有總舍者。無因有舍。故是常也。
問第三同相者何耶。
答椽等諸緣。和同作舍。不相違故。皆名舍緣。非作餘物故。名同相也。
問此與總相何別耶。
答總相唯望一舍說。今此同相約椽等諸緣。雖體各別。成舍力義齊故。名同相也。
問若不同者有何過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