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來十身相海品第三十四
初來意者前品總明果法。此品別顯相德。近答前品身問。遠答普光眼等六根。非唯眼等徧於法界。而各具多相。用難思議故。二釋名者如來十身。標人顯德。言相海者依人顯相。並如前釋。福報奇狀炳著名相。相德深廣故稱為海。故文云有十蓮華藏微塵數相。相體廣矣。一一用徧相用廣矣。一一難思互相融入。體用深矣。若此之相。唯屬圓教。標以十身。故觀佛三昧海經。辨相有三類。一略中略說有三十二相。二略說八萬四千相。
三廣說有無量相。如雜華經中為普賢賢首等說。雜華即此經異名。三中初通權小。示同於人。端居不亂故。次唯大乘。菩薩修八萬四千波羅蜜故。後唯一乘。一乘修無盡行故。又初化。次報。後屬十身。十身之相海。依主釋也。又初凡聖同見。次唯地上。後唯圓機。然通五位。若語其體。初以形色。次即定慧。後以無盡法界。若語其因。後通純雜。如初會說。故一一相果皆周法界。三宗趣者顯無盡相海為宗。令修無盡之行顯成為趣。
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告諸菩薩言。佛子。今當為汝演說如來所有相海。
正釋文中大文三段。一誡聽許說。二正陳相狀。三結略顯廣。今初。所以普賢說者相海普周故。令行普行。獲普相故。普賢本是會主。前說已窮。此便說故。第二如來頂上下正陳相狀。略舉九十七相。文通有五。一依處。二列名。三體嚴。四業用。五結數。或略不具。至文當知。或加成益。業用中攝。然名依體用以立。皆以體用以立。或單從體用。或雙從二。或名與體用義不相似者。則是文略義含耳。細論一相各依一處。則為九十七段。
經文自標。今以類例相從。即為十九段。始自於頂。終至於足。斯即順觀相海。
佛子。如來頂上有三十二寶莊嚴大人相。
今初。依頂中三。初約處總標。次其中下別列名相。後佛子下總結為嚴。今初寶莊嚴者。通顯體嚴事寶。則云皆摩尼等為莊嚴故。亦顯智寶。圓淨嚴故。一一相中皆有事理二嚴。隨宜解釋。大人相者大人之相故。二別列中三十二相。文各為四。以依處一種。已總標故。此處獨有三十二者理實應多。為顯圓融一即一切。故一頂中已具權教三十二處。若爾。餘何不然。顯頂尊勝故。若約人具有好為勝。故相伏於人。好勝諸天。故餘處說好為微細。
其中有大人相。名光照一切方。普放無量大光明網。一切妙寶以為莊嚴。寶髮周徧柔輭密緻。一一咸放摩尼寶光。充滿一切無邊世界。悉現佛身色相圓滿。是為一。
第一相中四者一別名。名從用立。二一切妙寶下體嚴。三一一下業用。四是為一者結數。他皆倣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