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一切法無有名字。無有種性。無來無去。非異非不異。非種種非不種種。非二非不二。
二釋相中二。初明知法。即內證事理。後此菩薩下明演法。即外益眾生。亦是前明即是恒理。後明即理恒事。用寂寂用無障礙故。今初又二。初約離言顯實。次無我下約二空顯實。今初。初三句一向顯實。一名無得物之功故。二緣成無性故。三體絕去來故。下有三句相對顯實。然此三對釋有三義。一唯約實。則相待而空故異。相互無故云不異。遮異言不異。亦無不異可得。云非不異。二約雙顯。體則不異。相非不異。三約雙遮。相即性故非異。
性即相故非不異。又相非相故不異。性非性故非不異。故離二邊不住中道。
無我無比。不生不滅。不動不壞。無實無虗。一相無相。非無非有。非法非非法。不隨於俗。非不隨俗。非業非非業。非報非非報。非有為。非無為。非第一義。非不第一義。非道非非道。非出離。非不出離。非量非無量。非世間。非出世間。非從因生。非不從因生。非決定。非不決定。非成就。非不成就。非出。非不出。非分別。非不分別。非如理。非不如理。
二約二空顯中。亦初三對。一向顯實。無比者無有我所與我為比對故。無實下且約顯實以釋。一虗實皆緣顯故。二法性不並真故。一相一亦不為一故。無相有無皆法對彼。故無法與非法。但假施設。並就實而求。能治所治無不雙寂。
此菩薩不取世俗諦。不住第一義。不分別諸法。不建立文字。隨順寂滅性。
二演法外益中三。一牒前成智。為起用所依故。
不捨一切願。見義知法。興布法雲。降霔法雨。
二正明演法。
雖知實相不可言說。而以方便無盡辯才。隨法隨義次第開演。以於諸法言辭辯說皆得善巧。大慈大悲悉已清淨。能於一切離文字法中出生文字。與法與義隨順無違。為說諸法悉從緣起。
三寂用無礙。於中三。初寂不礙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