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法雲地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綱要卷第三十九
大方廣佛華嚴經綱要卷第四十
于闐國三藏沙門實叉難陀譯經
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疏義
明匡山法雲寺憨山沙門德清提挈
第七重會普光明殿
毗盧遮那如來說阿僧祇數量法門及如來隨好光明功德。及普賢等諸菩薩說十大三昧等等覺法門。從四十卷起。至五十二卷止。共十一品經。
(十定品 十通品 十忍品 阿僧祇品 如來壽量品 菩薩住處品 佛不思議法品 十身相海品 如來隨好光明功德品 普賢行品如來出現品 今初)
十定品第二十七之一
初明來意。先辨會來。會來有二。一約圓融。謂前明普門中所具差別正位。故歷人天。今明位後德用不離普門。是則會別入普。有此會來。重會普光意在斯矣。等妙二位全同如來普光明智故。二約次第。前明十地。今顯等妙二覺故來。以極果由於始信故重會普光。謂前依本不動智體起差別之位。今位極成。不離本智之因。後出現因果。因是果中之因。得位不捨因故。果是果中之果。大用無涯故。二品來者。為答第二會中十定問故。第二釋名。
會名有二。約處名重會普光明殿會。由第二會已會。會此故重意如前。約法名說普門法會。二品名者。定謂心一境性。十是數之圓極。以普賢深定妙用無涯。寄十以顯無盡。故云十定品。即帶數釋。若依梵本。具云如來十三昧品。以等覺三昧上同佛故。三世諸佛之所行故云如來三昧。譯家以義通因果故略如來二字。然三昧為定。雖非敵對。由等持心至一境故。義旨相順。又別行本名等目菩薩所問三昧經。皆人法雙舉。梵本是依主釋。別行即依土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