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願下別相。攝八為七。一初地大願攝持能至此故。二三地攝善戒中如來力加故。彼經為證十力四無所畏等故。是我今等行十善等。即上承佛力。三地中因修自證禪定神通。名自善力所持。四常念下論云四地中所說法分別智教化智障淨勝。念通達佛法者。謂前十法明門是智方便。即前觀察。依彼智明入如來所說法中。次教化智。即彼經清淨分中以十種智成就法故生如來家。障淨勝者即彼論釋。謂滅三地智障。攝四地勝智故。上之二段。
皆念通達佛法。故與此同。五地中有十種平等深淨心。故云善淨深心。此心是思覺。六能成下六地三種大悲。故云成就福德。三皆觀因緣集。即成就智慧。七中二句。以近此地故。初空中方便智。有中殊勝行。皆是大慈大悲不捨眾生行。次句即以無量眾生。入無量智道。上總明集作方便地竟。
入一切法本來無生無起無相無成無壞無盡無轉。
第二淨忍分。有十五句。分三。初十正明無生忍。次四明無生忍淨。後一結得忍名。然無生忍略有二種。一約法。二約行。約法則諸無起之理。皆曰無生。慧心安此故名為忍。即正明中意。約行則報行純熟。智冥於理。無相無功曠若虗空。湛猶渟海。心識妄惑寂然不起。方曰無生。即淨忍中意。前一猶通諸地。未得於後不稱淨忍。今初段中言一切法者。總該萬有理事之法。入即證達。以歷事無窮略陳其十。十中相從為四無生。前七為一。
名事無生。後三各一。二自性無生。三數差別無生。四作業無生。四中一破相。二破性。三因泯。四果離。即前二破相入如。後二證實捨相。若寄位。初加行。二證體。四後得。三通始終。又四中約法性收。不出真妄。妄法本空稱曰無生。其法離相亦曰無生。事無生中。前四不增。正顯無生。後三不減。亦即無生。法本不生。今則無滅。以初攝後皆曰無生。別言七者。為治七種實故。實者隨相執定故。文有七實。以七無生對治。疏有多義。文廣不錄。
上明事無生竟。
無性為性。
第二無性為性者即自性無生。此則顯詮。論經云非有性者。明非有彼定執自性。此則遮詮。無性即是法無我理。此理既以無性為其自性。則自體無性。非是先有今無。亦非全無真體。故云為性。以前觀事無生。正忍此理故。故論云。彼觀事故是此忍。不得言無。此則非有非無以顯中道。此二亦不二。又此理亦非所觀事外。故論云所有觀法無我理。無二相故。斯非即非離無二為中道義。
上明自性無生竟。
初中後際皆悉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