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色增長生五根。諸根相對生觸。觸對生受。受後希求生愛。愛增長生取。取增長生有。有生已於諸趣中起五蘊身名生。生已衰變為老。終歿為死。於老死時生諸熱惱。因熱惱故憂愁悲歎眾苦皆集。
次辨六入等八支當起。如後段明。然此一段意欲答於受生所以。故具出諸惑。隱顯等殊。不在顯相。顯在後文。
此因緣故集無有集者。任運而滅亦無滅者。
二正智逆觀。結酬無我。初二句約生明無我。但曰無明等集。非由我集。又上句揀無因。下句揀邪因。後二句約滅明無我。剎那性滅無使之然。
菩薩如是隨順觀察緣起之相。
三就人結觀。如是觀者即隨順緣起之理。
上明答。
下明相。
大文迷真起妄緣相次第者即論明相差別也。論云若因緣無我以何相住因緣集行。謂當相名住。生後為行。故經云迷諸諦理起相集耳。然成答相通是有支相續。而兩重緣相差別云何。略有五異。一前約妄我起緣即迷我執。此約迷諦起緣即迷真實義。二前約緣起。此約緣次。故前通取十因一處共起名色。此中一向單說次第。三前通三世二世。以許十因通一世故。義取亦通五世。此唯三世。以名色等唯約現故。義取亦通一世。四前文欲明三世並備。
於無明中說有愛取。故於現在中說無明故。此中三世互有隱顯。不許相通。五前為答難。此為辨相。如論意故有斯五異。兩處辨緣。共明相續。總破癡倒。故但束為十。
佛子。此菩薩摩訶薩復作是念。於第一義諦不了故名無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