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觀集具足功德者敬如大師。後二通攝為一菩提故唯有八。第五作是念下集果。依前悲心起勝上欲。欲拔濟故。約前拔濟。通有四種眾生。一化顛倒眾生。二化欲求眾生。三化有求眾生。四化梵行求眾生。文中為十類。初有一類。二有五類。三有二類。四有二類。皆言又作是念。文各有二先觀所化。次我當下興拔濟心。前即所治。後即能治。今十類生一一生所容有如前十心拔濟。十中初一解邪。餘九行邪。且初。
作是念言。眾生可愍。墮於邪見惡慧惡欲惡道稠林。
第一化顛倒眾生。先所化中。邪見為總。謂四顛倒。理外推求故名邪見。常樂二倒名為惡慧。我淨二倒名為惡欲。惡道稠林者結其邪見。為諸過因。上為所治。
我因令彼住於正見行真實道。
後能治。住於正見翻上邪見。真實道翻上惡道稠林。
又作是念。一切眾生分別彼我。互相破壞。闘諍瞋恨熾然不息。我當令彼住於無上大慈之中。
第二化欲求眾生中有五類。分二。初三化現得五欲受用生過。後二化未得五欲追求時過。前中。即分三段。一受用不共財。二受無厭足財。三受貯積財。今初。已得之物不與他共。於費用時生瞋過也。先明所治。互相破壞。有二。一闘諍於言中。二分別彼我。乃對冤於心中。瞋恨已下結其增長。由瞋恨故思念作報。身心惡行熾然不息。能治中以慈治瞋。如來之慈乃名無上。
又作是念一切眾生貪取無厭。唯求財利。邪命自活。我當令彼住於清淨身語意業正命法中。
二化無厭財眾生。求時無厭以生貪過。初所治中有二。一貪取無厭。明內心難滿。二唯求財利者形於身口。邪命自活。結上三業。次三業正命。以為能治。
又作是念。一切眾生常隨三毒。種種煩惱因之熾然。不解志求出要方便。我當令彼除滅一切煩惱大火。安置清涼涅槃之處。
三化受貯積財眾生。積而不散順生三毒。增煩惱過。初治中。染著生貪。散用生嗔。癡迷上二。言種種煩惱因之熾然者。謂寶玩受用數為煩惱之所燒故。癡迷於此無求出意。故云不知出要。能治中。涅槃清涼。煩惱火滅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