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徵列中有十句。初句為總。餘九為別。別中前四律儀。次三攝善。後二饒益有情。
菩薩以此十心。得入第二離垢地。
第三結行入位。由上十心成就上品極圓滿故。入斯戒住。以此十心為發起淨。下文第一自體淨中。明三聚淨戒。即分為三。初攝律儀戒。二攝善法戒。三攝眾生戒。此三聚戒攝前三位。初攝治地住。次攝饒益行。思彼眾生墮惡等故。後攝不壞迴向。謂有智願等。於法寶等皆不壞故。律儀通於止作。攝善唯約善行。此二自利。後一唯約利他。
佛子。菩薩住離垢地。
今初律儀。分三。初標所依。謂離垢地戒增上故。
性自遠離一切殺生。不畜刀杖。不壞怨恨。有慚有愧。仁恕具足。於一切眾生有命之者。常生利益慈念之心。是菩薩尚不惡心惱諸眾生。何況於他起眾生想。故以重意而行殺害。
二正顯戒相。中有十善業道。即為十段。今初離殺。分二。初總明。次不畜下別顯。今初性自遠離。文屬殺生。義該下九。謂自性成就十善業道。即自性戒。然離有三種。一要期離。謂諸凡夫。二方便離。所謂二乘。三自體離。謂諸菩薩。契窮實性。自體無染。然離亦有四。地前離現行。登地離種子。除誤犯顯性淨。正當二地。次別顯中有三種離。一離因謂離殺因緣。二於一切下對治離謂離殺法。三是菩薩下果行離。即離殺業。今正不殺。
故名果離。
性不偷盜。菩薩於自資財常知止足。於他慈恕不欲侵損。若物屬他起他物想。終不於此而生盜心。乃至草葉不與不取。何況其餘資生之具。
第二離盜。初句總。非理損財不與而取故名為盜。別中亦三。一因離。二於他下對治離。三若物下果行離。因中止謂少欲。足謂自足。自之所有尚生止足。故無盜。
性不邪婬。菩薩於自妻知足。不求他妻。於他妻妾他所護女親族媒定及為法所護。尚不生於貪染之心。何況從事況於非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