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曰母何以自遣。母曰。始而不知。既知爾在五臺。因問師家。五臺在何處。曰在北斗之下。即令郎住處也。我自此夜禮北斗。稱菩薩名。則不復想矣。今謂你死。則不拜亦絕想矣。今見爾。乃化身來也。予明日祭祖塋為二親卜得葬穴。時老父已八十。予戲曰。今日活埋老子。省他日又來也。予把钁斫地。老母奪之曰。老婆婆自埋。又何煩人。連斫數十下。三日告別。老母歡然如故。未嘗蹙眉。予始知老母非尋常也。即墨有黃生納善字子光者。
乃今大司公之弟也。初予至海上時。年十九歲。即歸依請益。授以楞嚴。二月成誦。從此齋素。雖父母責之。不異其心。切志參究。脇不至席。時予南歸。光私念曰。吾生邊地。長劫不聞三寶名。今幸遇大善知識。為不請友。倘不回。吾輩失依怙矣。乃對觀音大士。破臂然燈供養。求大士保予早歸。自後火瘡發痛。日夜危坐。持觀音大士名號。三月乃愈。愈時見瘡痕結一大士像。眉目身衣。宛然如畫。即其母妻亦未知也。恒求出家。予絕不聽。乃曰。
弟子打箇筋斗來。師又何能止我乎。是知篾戾車地。未嘗斷佛種也。初予以重修本寺志居臺山。事已有機。但以動至數十萬計未易言。故待時於海上。至是機將熟。乃借送大藏因緣回南都。具得本寺始末回。覆命具奏 聖母。且云。工大費鉅難輕舉。願乞 聖母日減膳羞百兩。積之三年事可舉。十年工可成 聖情大悅。即 命於是年十二月儲積始。
十八年庚寅。
予年四十五。是年殿宇成。春為 聖母代書法華經。時有鄉宦欲謀道場者。乃搆方外黃冠。假稱占彼道院。聚集多人訟於撫院。開府李公。先具悉其事。痛恨之。下送萊州府。窮治其狀。予親聽理。力捄之。無賴數百眾作鬨於府城。有匡人之圍。時有隨侍二人。予斥之他往。乃獨徐行其中。為首一人。持銅牌。有利刃出其鞘。鼓舞予前。欲殺予。予笑視之曰。爾殺人何以自處。其人氣索。即收牌刀。圍行城外二里許。將分路。狂眾疑彼為首者。
有利於予。即欲毆之。予默計彼眾一鼓。則其人危矣。奈何。乃躊躇將別。即拉住首者。同至寓處。閉門解衣磅礴。談笑自若。取瓜果共噉之。時滿市喧云。方士殺僧矣。太守聞之。即遣多役並捕之。彼眾惶懼。皆叩首求解免。予曰。勿懼亦勿辯。第聽予言何如耳。及至。太守問曰。狂徒殺僧耶。予曰。未也。來捕時。僧方與彼為首者同食瓜果耳。守曰。何以作鬨。予曰。市暄耳太守欲枷彼。予曰將欲散之。枷則固拘之也。太守悟。乃令地方盡驅之。
狂眾不三日盡行解散。由是此事遂寧。是歲作觀老莊影響論。
十九年辛卯。
予年四十六歲。是年 聖母造檀香毗盧佛像。建大殿。是年秋。門人黃子光坐脫。
二十年壬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