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曰:“我无伴侣,孑然一身。欲命徒侣而归佛道。”长者曰:“我乐世俗,不能出家。若复生子,当给于汝。”师云:“善哉!善哉!”言已,则归本座。
时长者寻后果生三子。前二子不愿出家,第三子名优婆纺多,年十七。尔时和修告父而曰:“佛记此子云:‘吾灭度后二百年中,当第四师而度筹众。’”父闻佛记,则奉尊者,任其出家。师乃问纺多曰:“汝年几岁耶?”子曰:“年十七岁也。”师曰:“汝十七岁,姓十七岁耶?”子曰:“性非十七岁。”子曰:“姓非十七岁。”子白师曰:“为心白耶,为头白耶?”师曰:“此白是发,非心头也。”子曰:“身自十七岁,非姓尔也。
”在师左右三四年间,出家具戒,便证圣果。
尔时商那和修告纺多言:“如来以大法眼付嘱迦叶,如是展转,乃至于我。我今付嘱于汝。听吾偈曰:
非法亦非心,无心亦无法。
说是心法时,是法非心法。〔具如《宝林传》所说也。〕
自商那和修灭度时,当姬周第十一主宣二十三年乙未岁矣。净修禅师偈曰:
胎衣尊者,暗室明灯。
人天耳目,佛法股肱。
非心非色,不灭不增。
良哉至圣,觉海大鹏。
祖堂卷一优婆纺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