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因即指有一实故有德业故之因也。前宗有法差别指前文言陈。虽但明大有句是有意计。则计实句德句业句皆有也。缘性即因也。谓假如即此有一实故有德业故之因。即于前非实非德非业之宗。其有法差别上。幷可作有实句有德句有业句之因。然亦便能成立与此相违而作非有实句非有德句非有业句之因。何以故。如以此有一实故有德业故之因。而遮大有句非德非实非业于大有句外。决定别有实德业句。亦即以此有一实故有德业故之因。
而成大有句外决定非有实句德句业句。俱决定故是中外量云实德业是有法。离大有性外决定别有宗。因云有一实故有德业故喻如同异性申违量云彼所执实德业是有法。离大有性外决定非有宗。因云有一实故有德业故喻如大有性。三释相违有四竟。已上明似因竟。
【(丁)三明似喻二。初总标。二别释。(戊)今初】
已说似因当说似喻。似同法喻有其五种。一能立法不成。二所立法不成。三俱不成。四无合。五倒合。似异法喻亦有五种。一所立不遣。二能立不遣。三俱不遣。四不离。五倒离。
【(戊)二别释】
能立法不成者。如说声常无质碍故。诸无质碍见彼是常。犹如极微。然彼极微所成立法常性是有。能成立法无质碍无以诸极微质碍性故。
能立即因也。所立即宗也。假如说言声是有法。定常为宗。因云无质碍故。合云诸无质碍见彼是常。犹如极微。然彼极微之喻。于宗法常性。纵许是有。而于因法之无质碍。则便是无。何以故。以诸极微亦是质碍性故。是则喻与因违。故名能立法不成也。
所立法不成者。谓说如觉。然一切觉能成立法无质碍有所成立法。常住性无以一切觉皆无常故。
此亦以声常为宗无质碍故为因。而喻如觉。然一切觉虽于因法之无质碍则有。而于宗法之常住性则无。何以故。以一切觉皆无常故。是则喻与宗违。故名所立法不成也。
俱不成者。复有二种。有及非有。若言如瓶有俱不成。若说如空对非有论无俱不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