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愿。我慈眼最极清净。普视尽虚空界。乃至极苦处。悉令安乐。极恶众生。悉令贤善。
四十六愿。我印手最极庄严。于念念中。出一切供养云。珍宝云。衣服云。众具云。饮食云。医药云。三昧云。总持云。辩才云。光照云。徧虚空界。尽未来际。利益众生。
四十七愿。我名号尽十方界靡不周徧。彼法灭处。我名不灭。恒令闻称。悉得解脱。
四十八愿。我色身最极微妙。以不可说不可说佛刹。极微尘数大人相。而自庄严。一一相有不可说不可说佛刹极微尘数随形好。一一好有不可说不可说佛刹极微尘数光明。一一光作不可说不可说佛刹极微尘数色。严饰国界。演不可说不可说佛刹极微尘数声。宣扬妙法。出不可说不可说佛刹极微尘数香华饮食。衣服众具。普供一切。现不可说不可说佛刹极微尘数化佛。教化一切。一一佛有不可说不可说佛刹极微尘数诸化菩萨。
一一菩萨有不可说不可说佛刹极微尘数殊胜庄严。一一严作不可说不可说佛刹极微尘数广大佛事。一一事于不可说不可说佛刹极微尘数世界利益众生。有见一佛事。则得见我微妙色身。见我身者。则能与我平等。则能速得成佛。
【受菩萨戒誓文】(天启四年岁次甲子十二月二十二日)
如是戒品。我今于一切三宝前。誓愿受持修学。尽未来际不复舍离。假使持戒因缘。百千万劫恒受困苦。誓不以苦故。退失今日道心。假使破戒因缘。百千万劫恒受安乐。誓不以乐故。退失今日道心。以此学戒功德。愿我及众生。无始众罪。尽得消灭。若一切众生定业当受报者。我皆代受。徧微尘国界。歴诸恶道。终无厌悔。令彼众生。先成佛道。我所发愿。真实不虚。愿十方三宝。现为我证。令我道心。日夜增长。文殊智海。念念清净。
普贤行海。念念圆成。命终之后。生诸佛前。证度迷流。同登觉岸。虚空有尽。我愿无穷。
【刺血书经愿文(戊戌)】
菩萨戒弟子智旭。刺舌血书大乘经律。先于三宝前。然臂香十二炷。发十二愿。愿亡父。及无始慈父。断无始我执。生乐土。受佛记。愿亡母。及无始悲母。断根本烦恼。莲华生。佛授记。愿现在同行。及过去一切真善知识。皆先圆满菩提。愿普与法界众生。破二执。断众苦。得金刚身。净三聚戒。圆正定。证实慧。发菩提心。得不退转。归无上觉。以上发心发愿善力因缘。普施法界。同了无二无生。无得无作。永离虚妄。会证常乐。
【书佛名经回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