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信有退。是仁不能守之。十住自利。是不庄以涖之。十行未修中道。十向未证中道。是动之不以礼。
圆教。 知一切法皆是佛法。法界实相。性相常住。一色一香。无非中道。生死卽涅槃。烦恼卽菩提。徧能破除一切世出世法。徧能建立一切世出世法。徧能统摄融贯一切世出世法。名智及之。念念与此圆妙止观相应。圆伏五住烦恼。名仁能守之。六根清净。名庄以涖之。入无功用妙道。名动之以礼。又圆教智仁庄礼。一一圆融。一一互摄。非一非四。而一而四。名字位中。则有名字智仁庄礼。乃至究竟位中。则有究竟智仁庄礼。
今以名字智仁庄礼。总名智及之。观行智仁庄礼。总名仁能守之。相似智仁庄礼。总名庄以涖之。分证究竟智仁庄礼。总名动之以礼。圆融不碍行布。行布不碍圆融。以无为法而有差别。此之谓也。别教十向。虽得相似动之以礼境界。未达中道圆融不思议性。不名智及之。智旣未及。不名仁守等也。
名字开圆解。未伏烦恼。是仁不能守之。观行伏五住。未净六根。是不庄以涖之。相似净六根。未入无功用道。是动之不以礼。沩山大师。谓此宗难得其妙。切须仔细用心。乃深叹圆教智及之之难也。可中顿悟正因。便是出尘阶渐。生生若能不退。佛阶决定可期。此于圆教智及之者。责仁守全功也。
【答成唯识论十五问(原问附)】
(问。末那与慧相应。故因中随第六识转而为智。藏识不与慧俱。至果方圆。前五旣有慧俱。又与善俱。复是转识所摄。何故不随第六因中转。亦至果方圆邪。)
﹝答。﹞末那之慧。卽是我见。我见无自体。直以慧为体也。第六识入二观。第七识二执不得现行。故得转为平等性智。然第六出法空观。第七仍起法执。第六出生空观。第七仍起我执矣。但第七是第六不共亲依。故六转七不得不转。若前五识虽有慧俱。旣无我见相应。则慧甚劣。虽与善俱。由第六善或境界善。暂得相应。无断惑证理之能。以凡断惑须在定心。定心中多无前五识故。直至果位。第八识中有漏种尽。转与大圆镜智相应。
名无垢识。从此净识所变五根相分。纯无漏故。依之发识。亦成无漏。名成所作智相应心品。仅属果上化他之用。非能自利。不同第七识也。
(问。有我见故。余见不生。无一心中有二慧故。云何旣有我见。又得与慧相应。)
﹝答。﹞心所有假实。如别境中慧。则有自体。十烦恼中五见无体。惟以染慧为体。今第七相应之慧未转。举体为我见法见。已转举体为平等性智。故云约义别也。岂一心中有二慧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