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一二岁莫知所之。
唐居士李信者。并州文水县之太平里人也。身为隆政府卫士。至显庆年冬。随例往。朔州赴番。乘赤草马一匹并将草驹。是时岁晚凝阴风雪严厚。行十数里马遂不进。信以番期逼促挝之数十下。马遂作人语。谓信曰。我是汝母。为生平避汝父将石余米乞女故获此报。此驹即是汝妹也。以力偿债向了。汝复何苦敦逼如是。信闻之惊愕流洟不能自胜。乃拜谢之。躬驮鞍辔谓曰。若是信娘当自行归家。马遂前行。信负鞍辔随之至家。
信兄弟等见之悲哀相对。别为厂枥养饲有同事母。屈僧营斋。合门莫不精进。乡闾道俗咸叹异之。时工部侍郎温无隐。歧州司法张金停俱为丁艰。在家闻而奇之。故就信家顾访。见马犹在。问其由委。并如所传(右二验出冥报拾遗)。
校量篇第五十七(此有七部)
述意部
施田部
十地部
福业部
罪业部
杂行部
方土部
述意部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