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坊州人上柱国王怀智。至显庆初亡殁。其母孙氏及弟怀善怀表并存。至四年六月。雍州高陵有一人。失其姓名。死经七日背上已烂而苏。此人于地下见怀智云。见任泰山录事。遣此人执笔。口授为书。谓之曰。汝虽合死今方便放汝归家。宜为我持此书至坊州访我家。通人兼白我娘。怀智今为太山录事参军。幸蒙安泰。但家中曾贷寺家木作门。此既功德物。请早酬偿之。怀善即死。不合久住。速作经像救助。不然恐无济理。此人既苏之后。
即赍书故送其舍。所论家事无不闇合。至经三日怀善遂即暴死。合州道俗闻者莫不增修功德鄜州人勋卫侯智纯说之(右一验出冥报拾遗)。
法苑珠林卷第三十三
法苑珠林卷第三十四
西明寺沙门释道世撰摄念篇第二十八
发愿篇第二十九
摄念篇(此有二部)
述意部第一
惟夫凡情难禁。譬等山猿常随外境。类同狂象。三业鼓动。缘构兹彰。故佛立教令常制驭。故经云。当为心师不师于心。身口意业不与恶交。身戒心慧不动如山。又经云。制之一处无事不辨。然心性惑倒我见为先。烦惑难摄乱使常行。于一切时高举颇屈。自非托处寂静摧伏三毒。身不游行口默缄言。少睡多觉常坐省食。思量正法知非有无。直身正意系念在前。如斯等教。是名摄念也。
引证部第二
如增一阿含经云。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当修行十法便成神通。去众乱想至致涅槃。一谓念佛。二谓念法。三谓念众。四谓念戒。五谓念施。六谓念天。七谓念休息。八谓念安般。九谓念身非常。十谓念死。当善修行。
佛法圣众念戒施及天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