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则名为深达诸法。 又云。若为众生演说法时。应先称扬佛之功德。众生闻已。或能发心求佛智慧。以发心故。佛种不断。
大报恩经云。先自调伏烦恼诸根。然后听法。非时不听。至心听法。恭敬说者。尊重于法。是名菩萨知恩报恩。
海笼王经云。菩萨当学深妙之法。若舍深妙法。说杂句饰。则为断绝正法之化。
○大般若经云。初得无上正等觉时。作是思惟。我依谁住。谁堪受我恭敬。供养。尊重。赞叹。作是念时。都不见有一切世间。若天。若魔。若梵。若沙门。若婆罗门。人非人等。与我等者。况当有胜。复自思惟。我依此法。已证无上正等菩提。此法微妙。甚深寂静。我当还依此法而住。供养恭敬。尊重赞叹。何谓此法。所谓般若波罗蜜多。憍尸迦。我已成佛。尚遵如是甚深般若波罗蜜多依止而住。供养恭敬。尊重赞叹。况善男子善女人等。
欲求无上正等菩提。而不于此甚深般若波罗密多至心归依。精勤修学。以无量种上妙华鬘涂散等香。衣服璎珞宝幢幡盖。众妙珍奇。妓乐灯明。尽诸所有。供养恭敬。尊重赞叹。 又云。勤求多闻。常无厌足。于所闻法。不著文字。 又云。若菩萨摩诃萨。不学一切法。终不能得一切智智。 又云。若一善法未能圆满。而得无上正等菩提。无有是处。 又云。莫以世利名誉心故。随逐法师。但为爱重恭敬供养无上法故。随逐法师。又说。
法师见汝求请甚深般若。都不眷念。反加凌辱。汝于此中。不应嗔恨。转增爱重恭敬法心。常逐法师。勿生厌倦。 又云。复次善现。住菩萨乘诸善男子善女人等。书写受持。读诵修习。思惟演说。如是般若波罗蜜多甚深经时。得大名闻。恭敬供养。所谓衣服饮食卧具医药。及余资财。是善男子善女人等。受著此事。退失般若。所引无边殊胜善业。当知是为菩萨魔事。 又云。是菩萨摩诃萨心。以调伏贪嗔痴。及无贪嗔痴。远离贪嗔痴。及无贪嗔痴。
为性为相。为状为貌。若成就如是性相状貌心。乃于如是甚深般若波罗蜜多。能生净信。及生胜解。 又云。诸菩萨众。常应精进修真事业。厌离生死。不著三界。 又云。甚深般若波罗蜜多。不为非器诸有情说。不为外道恶见者说。不为懈怠不信者说。不为求法贸易者说。不为贪爱名利者说。不为嫉妒秘吝者说。不为生盲聋哑者说。 又云。财施有竭。法施无穷。 又云。应净修持身语意戒。何以故。为欲引发闻思修故。 又云。
诸欲供养佛世尊者。当修三法。一者发菩提心。二者护持正法。三者如教修行。若能修学此三法者。乃得名为真供养佛。 又云。受持此经有十种法。一者书写。二者供养。三者施他。四者谛听。五者披读。六者受持。七者广说。八者讽诵。九者思惟。十者修习。 又云。诸有情类。不应保信微少善根。谓彼即能脱诸恶趣。勤行精进。亦不可保。乃至于法未具正见。于诸恶趣。犹有堕落。若于正法圆满修学。得顺忍已。能不复造感恶趣业。不复懈怠。
起顺退分。于下劣位。不恐退转。于所修行。心不慢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