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者何。以此现前不可得。及见始非分故。(魏云。何以故。以现法不可得故。不见根本故。唐云。有以故不得现法故。不见根本故。)
疏曰。现前诸法。的是唯心所现。而彼妄计无种有种。则现前法之实义。彼决不可得而知也。唯此如来藏。心乃是一切法之元始根本。彼方妄计无种有种。则欲见法之本始。决非其分所能及也。
二喻释又二。初正约喻破。二转约喻破。
今初
大慧。譬如破瓶。不作瓶事。亦如焦种。不作芽事。如是大慧。若阴界入性。已灭、今灭、当灭。自心妄想见。无因故。彼无次第生。(唐云。此亦如是。若蕴界处法。已现当灭。应知此则无相续生。以无因故。但是自心虚妄所见。)
疏曰。佛正教中。以前七为能熏。以第八为所熏。所以前七现行虽念念灭。而所熏种子不灭。如不破瓶。能作瓶事。若外道妄计无种有种。则皆不知现熏种义。彼现行灭。譬如瓶破。应不招感未来异熟等流诸果。故云不作瓶事也。佛正教中。以第八所持种子如谷麦种。以种子所发前七现行如种生芽。若外道不知第八自所持种。别计无种有种。此有无种。旣非第八所持。则如焦种。如何能生现行芽哉。故法合云。如是大慧。
若使五阴十八界十二入等诸法。不熏成种。不从自识种生。则过去已灭。现在今灭。未来当灭。无有展转。互为因果义故。何能次第相续生起。岂非但是自心妄想所见。安得妄谓无种有种。能令因果现耶。
二转约喻破又二。初正破。二结斥。
今初
大慧。若复说无种。有种。(亦须)识(等)三缘合生者。龟应生毛。沙应出油。汝宗则坏。违决定义。有种无种说。有如是过所作事业悉空无义。
疏曰。此破转计也。外转计云。一切诸法。虽本无种。但由识根境三缘和合。则便得生。或转计云。一切诸法。虽有胜妙士夫自在时方微尘以为其种。仍须识根境三缘和合。方乃得生。故今破无种云。若本无种。三缘合生者。则龟本无毛。三缘合时。亦应生毛。沙本无油。三缘合时亦应出油。旣违决定得生之义。汝无种宗岂不坏乎。次又破有种云。若先有胜妙士夫等为诸法种。更俟三缘合生者。则胜妙等旣有毛种。三缘合时。龟亦应生于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