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二结申正义。
然依有情身心相似分位差别。假立同分。
(卯)三破命根二。初征答破斥。二结申正义。(辰)今初。
复如何知异色心等。有实命根。契经说故。如契经说。寿暖识三。应知命根。说名为寿。
亦大乘征。余乘答也。
此经不说异色心等。有实寿体。为证不成。又先已成色不异识。(暖是色法。既不离识)。应(可)比(知)。离识无别命根。又若命根异识实有。应如受(想)等。非实命根。(难曰)。若尔。如何经说三法。(答曰)。义别说三。如四正断。(难曰)。住无心位。寿暖应无。(以无识故)。答曰)。岂不经说。识不离身。(难曰)。既尔。如何名无心位。(答曰)。彼灭转识。非阿赖耶。有此识因。后当广说。
此识足为(三)界(六)趣(四)生(之)体。是遍恒续异熟果故。无劳别执。有实命根。
此大乘破斥也。先正申量云。命根是有法。非别实有宗。因云。不离识故。同喻如暖。次更申量云。彼执命根是有法。非实命根宗。因云。异识实有故。喻如受想等。此下三难三答。义皆可知。言义别说三者。秖一阿赖耶识。约相分色法。身根所得。名暖。约种子能持根身。名寿。约现行自体。名识。如四正断。秖一精进。约修断已生未生善恶。义别说四耳。征答破斥竟。
(辰)二结申正义。
然依亲生此(第八)识(之)种子。由(先世)业所引(持身)功能(各有)差别。(令色心等)住时决定。假立命根。
(卯)四破无心定等二。初征答破斥。二结申正义。(辰)今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