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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成唯识论观心法要-明-释智旭*导航地图-第240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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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支。即十二因缘中之行支有支也。

  应知我执有支(二种)习气。于(当来世)差别(之)果是增上缘。此颂所言(诸)业习气者。应知即是(第三)有支习气。(所言)二取习气。应知即是(第二)我执。(第一)名言二种习气。(由其)取我我所及取名言而熏成故。皆说名取。供等余文。义如前释。

  第二家释竟。

   (庚)第三家约障支相续释二。初正约三障释。二以障摄有支。(辛)今初

  复次生死相续。由惑业苦。发业润生烦恼。名惑。能感后有诸业。名业。业所引生众苦。名苦。惑业苦(之)种(子。)皆名习气。前(惑业)二习气。与生死苦为增上缘。助生苦故。第三(苦)习气。望生死苦能作因缘。亲生苦故。颂三习气。如应当知。惑苦名(二)取。(惑是)能(取。苦是)所取故。取是著义。业不得名(为取。)俱等余文。义如前释。

  发业烦恼。即无明支。润生烦恼。即爱取二支。嗔等非不发润。取其尤者言之也。感后有业。即行支有支。所引众苦。即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七支。

   (辛)二以障摄有支三。初标列指广。二别释有支。三结属颂义。(壬)今初

  此惑业苦。应知总摄十二有支。谓从无明乃至老死。如论广释。

  十二皆名有支者。此支助有。故名有支也。

   (壬)二别释有支三。初正释支体。二料简支义。三诸门分别。(癸)今初

  然十二支。略摄为四。一能引支。谓无明行。能引识等五果种故。此中无明。唯取能发正感后世善恶业者。即彼所发。乃名为行。由此一切顺现受(之)业。(及)别助当(受之)业。皆非行支。

  识等。即等取名色六入触受也。别助当业。即能招别报之满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