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斯内识互为缘起。分别因果理教皆成。所执外缘。设有(亦复)无用。况违理教。何固执为。
此先结斥也。
虽分别言。总显三界心及心所。而随胜者。诸圣教中多门显示。或说为二三四五等。如余论中具广分别。
此复指广也。二谓染分别净分别。或真识现识。或不堕意堕意等。三谓心意识等。四谓善不善有覆无记无覆无记等。五谓因果苦乐舍等。初释分别由何难竟。
(戊)二释生死由何难二。初申难举颂。二以论释成。(己)今初
虽有内识而无外缘。由何有情生死相续。颂曰。由诸业习气。二取习气俱。前异熟既尽。复生余异熟。
(己)二以论释成四。初家约业取相续释。第二家约习气相续释。第三家约障支相续释。第四家约因缘相续释。四释俱有义理。而第四家尤长。然亦不得废前三释也。(庚)今初
论曰。诸业。谓福非福不动。即有漏善不善思业。业之眷属。亦立业名。(以能)同招(酬)引(业及酬)满(业之二种)异熟果故。此(业)虽才起。无间即灭。无义能招。当异熟果。而熏本识。起自功能。即此功能。说为习气。是业气分熏习所成。简曾善业。故名习气。如是习气展转相续。至成熟时。招异熟果。此显当果胜增上缘。
此释颂中第一句也。善业名福业。不善业名非福业。禅定对欲界散动。名不动业。此三种业。皆以思为体性。余心所法。名为眷属。同招异熟。亦名为业。曾现业。即过去时之现业。现业已灭。但由习气熏于本识。致感异熟果耳。
(或取)相见(二分。或取)名色。(或取)心及心所。(或)本末。彼(能所)取。皆二取摄。(即现行二取也。)彼(二取)所熏发。亲能生彼本识上(之)功能(差别。)名二取习气。此显来世异熟果心。及彼相应诸因缘种。俱。谓业种(与)二取种俱。是疏亲缘互相助义。(然)业(种虽疏。)招生(义)显。故颂先说。
此释颂中第二句也。名色。即五蕴。初蕴为色。余四为名。本。谓第八识。末。谓前七识。业种是增上缘。名疏相助。二取种是因缘。故得亲名。余如文可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