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灵运曰】圣言无谬。理不可越。但当如佛所教而安心耳。
【陈雄曰】佛谓所教之住。与华严经住无所住同。如来教菩萨法。不过住无所住之法。菩萨受如来教。非敢变异。但当如其所教者。以无住为住处。楞严经云。得住般若波罗蜜。文殊般若经云。佛告文殊师利。当云何住般若波罗蜜。文殊言以不住法。为住般若波罗蜜。复问云何不住法。名住般若波罗蜜。文殊言以无住相。即住般若波罗蜜。此住之法详矣。无非住无所住之意。三昧经云。如来所说法。悉从于无住。我从无住处。是处礼如来。
【颜丙曰】四维者。四隅也。如。东方东南方。西方西北方之类。东西南北及四维上下方。总谓十方。佛问如十方虚空可思量不。须菩提答不可思量。盖大莫大于十方虚空。佛所以借此喻福德也。
【傅大士颂云】欲知檀状貌。如空遍十方。佛云。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德亦复如是。虚空不可思量测度。菩萨当如佛所指教处住。佛教所谓住者。湛若十方。空无所住而住。又颂曰。若论无相施。功德极难量。行悲济贫乏。果报不须望。(平声)凡夫情行(去声)劣。初且略称扬。欲知檀状貌。如空遍十方。
【川禅师曰】可知礼也。颂曰。虚空境界岂思量。大道清幽理更长。但得五湖风月在。春来依旧百花香。
如理实见分第五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
【宝积如来解曰】如来真身。本无生灭。湛然常住。托阴受形。同凡演化。入神母胎。擐(胡贯切)此凡相各别。故云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颂曰。凡相灭时性不灭。真如觉体离尘埃。了悟断常根果别。此名佛眼见如来。
【王日休曰】此如来。乃谓真性之佛也。佛呼须菩提而问之云。可以用三十二相见真性之佛否。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
【王日休曰】此须菩提言否也。而又呼世尊云。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是其言否也者。乃大略言之。下乃详言之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