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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广弘明集-唐-道宣*导航地图-第89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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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知非异可异同。宁有同可同异。无同可同异非异同。

  无异可异同无同异。

  是故无同而同非同。无异而异非异。

  何同异而可异同。非异同而可同异。帝遂不答。于是君臣寂然不言良久。

  诏乃问。卿何寂寞。乃欲散有归无。勿以谈不适怀遂息清辩。

  奏曰。古人当言而惧。发言而忧。是以古有不言之君。世傅忘功之士。所以息言表知。非为不适。

  诏曰。至人无为未曾不为。知者不言未曾不言。亦有鹦鹉言而无用。凤皇不言成轨。木有无任得存。雁有不鸣致死。卿今取舍若为自适。又曰。士有一言而知人。有目击而道存。亦有睹色审情。复有听言辩德。朕与卿言为日既久。其间旨趣宁不略委。卿可为朕记录在所申陈。令诸世人知朕意焉。是则助朕。何愧忠诚。

  林以佛法沦陷冒死申请。帝情较执不遂所论。辩论虽明终非本意。承长安废教。后别立通道观。其所学者惟是老庄。好设虚谈通申三教。冀因义势登明释部。乃表。邺城义学沙门十人并聪敏高明者。请预通道观。上览表即曰。卿入通道观大好学。无不有至论。补己大为利益。仍设食讫曰。卿可装束入关众人前却。至五月一日。至长安延寿殿奉见。二十四日帝往云阳宫。至六月一日帝崩。天元登诈在同州。至九月十三日。长宗伯岐公奏讫。

帝允许之曰。佛理弘大道极幽微。兴施有则法须研究。如此累奏恐有稽违。奏曰。臣本申事止为兴法。数启殷勤惟愿早行。今圣上允可议曹奏决。上下含和定无异趣。一日颁行天下称庆。臣何敢言。至大成元年正月十五日。

  诏曰。弘建玄风三宝尊重。特宜修敬。法化弘广理可归崇。其旧沙门中德行清高者七人。在正武殿西安置行道。二月二十六日改元大象。又敕。佛法弘大千古共崇。岂有沉隐舍而不行。自今以后。王公已下并及黎庶。并宜修事知朕意焉。即于其日。殿严尊像具修虔敬。于时佛道二众。各铨一大德令升法座。劝扬妙典。遂使人怀无畏。互吐微言佛理汪汪冲深莫测。道宗漂泊清浅可知。挫锐席中王公嗟赏。至四月二十八日。下诏曰。

佛义幽深神奇弘大。必广开化仪。通其修行。崇奉之徒依经自检。遵道之人勿须剪发。毁形以乖大道。宜可存须发严服以进高趣。令选旧沙门中懿德贞洁学业冲博名实灼然声望可嘉者一百二十人。在陟岵寺为国行道。拟欲供给资须四事无乏。其民间禅诵。一无有碍。惟京师及洛阳。各立一寺。自余州郡犹未通许。周大象元年五月二十八日。任道林法师。在同州卫道虎宅。修述其事呈上。内史沛公宇文泽亲览。小内史临泾公宇文弘披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