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奸人早作夜思,不遗余力者,恶之实。而其消沮闭藏,惟恐人知者,恶之名。恶而不隐,势必转相传播,无地自容。先哲有云:“闻人有过,如闻父母之名,耳可得而闻,口不可得而言。”大哉!仁人君子之论也。彼轻薄庸流,往往喜闻人过,惯以传述之词,据为确实之论,甚至粉饰增添,丧人名节。其有不显遭人祸,阴受天诛者,几希矣。
恶之在细行者,固当隐。恶之在大节者,尤当隐。恶之在男子者,固宜隐。恶之在妇女者,尤宜隐。恶之在自身者,固不容不隐。恶之在祖先者,尤不容不隐。总是恶名愈大,则吾隐之之功愈大。其无志隐恶者,皆其无福隐恶者也。
孔子论益者之乐,必曰:“乐道人之善。”道之云者,即扬之谓也。善言善行,人之所难。苟有一德,人即传播,则善者益进于善,此即“与人为善”之意也。是故善在圣贤,可以鼓励风俗。善在乡党,可以式化顽愚。其机全在揄扬赞叹,不没人善之心而已。
“善”字,所该甚广,当兼言行大小、远近闻见而言。“扬”字,所该亦广,兼笔舌劝化、自作教他而言。
下附征事(三则)
宿世口业(《发觉净心经》)
佛在祇洹说法,有六十初发心菩萨,共到佛所,五体投地,悲泪如雨,各问宿世业缘。佛言:汝于拘留孙佛时(贤劫千佛中第一尊佛),出家学道,道心减灭。其时有信心檀越,供养二法师,极其钦敬。汝于是时,生嫉妒心,在彼檀越所,说法师过,令彼渐生轻慢,断其善根。以是因缘,堕于四种地狱中,若干万岁。后得为人,五百世中,生盲无目,愚痴无智,常为人之所鄙贱。
汝等将来命终后,于五百岁正法灭时,尚当生于恶国恶人之处,为下贱之人,被他诽谤,迷失本心。过是五百岁,然后灭尽一切业障,得生于阿弥陀佛国,极乐世界。时彼如来,方授汝菩提之记。
[按]毁谤三宝,拨无因果,与弑父、弑母、弑阿罗汉等,同为第一等重罪。以其断人善根,障人慧眼也。世俗见人斋供僧尼,未有不发阻挠之言。盖有二故:一则资性刻薄,以讥评讪笑为才干故;一则昧于三世,不知三宝为大福田故。
口业余报(《杂宝藏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