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二破正计二。初正计。二正破。
(癸)今初
阿难言。我所说中。非此二种。如世尊言。眼色为缘。生于眼识。眼有分别。色尘无知。识生其中。则为心在。
阿难本意。正计于此。但此眼色为缘生于眼识二语。义关四教。若知正此因缘生识。不属邪因无因。而此因缘所生之识。无实体性。无我我所。卽藏教义。若知能生所生。一总无性。当体全空。卽通教义。若分别缘生假名无量。所谓眼识九缘生。耳识惟从八。乃至备明八识因转果转差别不同。卽别教义。若知识性无源。因于六种根尘妄出性识明知。觉明真识妙觉湛然。徧周法界。含吐十虚。无有方所。但是循业发现。说名缘生。缘生之性。卽是实性。
所谓不变随缘。随缘不变。卽圆教义。或谓此是相宗不了义说。盖未深求其致故也。今阿难所计。乃妄指缘影为心。谓是根尘之所共生。有体可得。尚非藏教无实体性之义。况通别圆义耶。
(癸)二正破
佛言。汝心若在根尘之中。此之心体。为复兼二。为不兼二。若兼二者。物体杂乱。物非体知。成敌两立。云何为中。兼二不成。非知不知。卽无体性。中何为相。是故应知。当在中间。无有是处。
谓汝所计中间之心。为复兼用根尘二法以为其体。为复不兼根尘二法而另自有体耶。此双牒也。破中先破兼二。若兼二者。则色尘之物。与眼根之体。互相杂乱。而物终非如体之有知。则知与无知。到底成敌两立。云何可名为中。次破不兼。若兼二不成者。则汝心体。旣非根之有知。又非尘之不知。将以何为体性。体性尚无。中有何相乎。
(辛)七破转计无著二。初转计。二破斥。
(壬)今初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昔见佛。与大目连。须菩提。富楼那。舍利弗。四大弟子。共转法轮。常言觉知分别心性。旣不在内。亦不在外。不在中间。俱无所在。一切无著。名之为心。则我无著。名为心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