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求余蕴。渐至刹那。求此刹那。相别非一。
次观受想行识四蕴不成就也。四运推求刹那心法。谓未生、欲生、生、生已。无暂时住。毫无实法。但有名字而已。
无为之法。亦复如是。离于法界。终不可得。
次观无为之法不成就也。色心念念生住异灭。名有为法。对此有为。假施设彼无为名字。有为尚不可得。无为止是十八界中法界所摄。乃第六识所缘景像。岂离色心之外。有实常法名无为哉。
如是十方一切诸法。应知悉然。
有为无为既不成就。则十方世界。更有何法可成就耶。此则生灭无性。当体即是真如明矣。初正示观门竟。
【(己)二喻显不二】
犹如迷人。谓东为西。方实不转。众生亦尔。无明迷故。谓心为动。而实不动。若知动心即不生灭。即得入于真如之门。
只此现前介尔之心。性即真如。众生于真如中妄见生灭。犹如迷人谓东为西。则真如之外无生灭也。迷人虽复谓东为西。而东仍自东。则迷人之所谓西。原即悟人之东。可譬生灭之外无真如也。谓心为动。合前谓东为西。是即真如而成生灭。心实不动。合前东仍自东。是离生灭更无真如。故苟能知动心即不生灭。譬如能知所谓之西。原即是东。即入真如门也。一心而分迷悟两门。两门究竟只此一心。但贵以知翻彼迷谓而已。迷者即无明也。
谓者即妄想也。知者即始觉也。本应如是了知。更无别知。故云始觉即本觉也。初显示实义竟。
大乘起信论裂网疏卷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