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曰。利他之德。对缘施设权现巧便。可言无实。唯是虚相。有即非有。自利之德。即是法报二身。圆觉大智。显理而成。常乐我净。云何说言有即非有。答曰。自利之德。实是常乐我净不迁不变。正以显理而成故。故得如是。复正以显理而成故。即是心性缘起之用。然用无别用。用全是心。心无别心。心全是用。是故以体体用。有即非有。唯是一心。而不废常用。以用用体。非有即有。炽然法界而不妨常寂。寂即是用。名为观门。用即是寂。
名为止行。此即一体双行。但为令学者。泯相入寂故。所以先后别说。止观之异。非谓佛德有其迁变。
显理而成。则全体是理。故得名有。复以显理而成。则成无别成。元只是理。故即非有也。但众生无始以来。执有情重。今欲令学者。泯相入寂故。先说止后说观耳。本自一体双行。何尝有迁变哉。
【(子)二约性例简】
又复色即是空。名之为止。空非灭色。目之为观。世法尚尔。何况佛德而不得常用常寂者哉。
世间色法。尚自即止即观。法尔性具寂用之理。何况佛德。乃称性成修。全修显性者。岂令寂用有异体哉。约寂则有而非有。约用则非有而有。夫复何疑。
【(壬)六简常住生灭】
问曰。佛德有即非有。不妨常住者。众生亦有即非有。应不妨不灭。答曰。佛德即理显以成顺用故。所以常住。众生即理隐以成违用故。所以生灭。常住之德。虽有即非有。而复非有而有。故不妨常住。生灭之用。亦虽有即非有。而复非有而有。故不妨生灭也。此约清净三性。以明止观体状竟。
止观体状中。总标及别释竟。
【(巳)三总结】
第三番体状竟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