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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印光法师文钞三编-清-释印光*导航地图-第673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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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生来皈依,余问医书中有此说否,彼云不知。世间不在情理之事颇多,不可因非科学而鄙视之。如治疟疾方,用二寸宽一条白纸,写乌梅(两个)红枣(两个)胡豆(按病人岁数多少,写多少颗。如十岁,写十颗。二十岁,写二十颗)折而叠之,于未发一点钟前,男左女右,绑于臂膊上,即不发矣。百发百中,即二三年不愈者,亦可即愈。非符非咒非药,而能愈痼疾,岂可以常理推之乎。

世间事体,均难思议,如眼见耳闻,乃极平常事,人人知之。若问眼何以能见,耳何以能闻,则知者绝少矣。佛法有不可思议而可思议者,有可思议而不可思议者。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岂可以常情测度乎。

第七日论大妄语罪及,佛大孝与,致知格物老实念佛等

  法会今日圆满,七日之期,瞬息过去。但是法会虽圆满,而护国息灾,当尽此一报身而为之,非人人吃素念佛,往生西方,不能谓为究竟之圆满也。

  现世学佛之人,多有自谓我已开悟,我是菩萨,我已得神通,以致贻误多人。一旦阎老索命,临命终时,那时求生不得,痛苦而死,定堕阿鼻地狱。此种好高务胜,自欺欺人之恶派,切勿染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戒之戒之。

  杀盗淫等,固为重罪,然人皆知其所行不善,不至人各效法,其罪尚轻。若不自量,犯大妄语,未得谓得,未证谓证,引诸无知之辈,各相效尤,坏乱佛法,疑误众生,其罪之重,莫可形容。修行之人,必须韬光隐德,发露罪愆。倘虚张声势,做假场面,纵有修行,亦被此虚伪心丧失矣。故佛特以妄语为各戒之根本戒者,以防护其虚伪之心,庶可真修实证也。修行之人,不可向一切人,夸自己工夫。

如因自己不甚明了,求善知识开示印证,据实直陈,不可自矜而过说,亦不可自谦而少说,按己本分而说,方是真佛弟子,方可日见进益矣。

  六祖大师云,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恰如求兔角。是知世间一切事事物物,均为佛法。吾人举心动念,都要了了明明,不要为妄念所迷。即如世间极恶最坏之人,以及孩提之童,如有言其不善者,则怒,言其善者,则喜。其怒不善而喜善者,岂非其本觉之真心发现乎。所可惜者,不知自返而扩充之,仍复日为不善,致成好名而恶实,入于小人之域矣。

使其自返曰,我既喜善,当力行善事,力戒恶事,近之则希贤希圣,远之则了生脱死,成佛觉道矣。其所重在自觉,觉则不肯随迷情去,卒至于永觉不迷。若不自觉,则日欲人称善,日力行诸恶,岂不大可哀哉。即自喜人称己为善之念,足证众生皆有佛性。而顺性逆性之行为,一在自勉自弃,一在善恶知识之开导引诱也。现世之灾难频生,由于人多不务实际,徒事虚名,好名而恶实,违背自己本心之所致也。

若能回光返照,发挥原有佛性,不自欺欺人,明礼义,知廉耻,则根本既立,无悖理乱德之行,灾患自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