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三纸后幅第四行,二十余则,第七行,以护法之金刚,释般若之金刚。至云党同伐异,不顾理之是非。亦何不知经义如此其极也。翁覃溪书写多年,作如是说。梁恭辰侍父亲见,作如是记。可见覃溪及梁氏父子,皆信佛而不知佛法之人也。总由宿世善根不真,故今生于如来大法毕生受持,而终为门外汉耳。 当云,先生尝言金刚经义理深奥,三世诸佛,从此经出。若能志诚书写读诵,则无福不臻,无祸不灭。
故经云,是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
八十三纸后幅第十一行,九十以后至佛不答我也,应删去。以袁子才之博达,上编胡宝瑔传,则以神浑称神佛,谓见胡公起立。中又云他如如来,仙子,关公,蒋侯,皆未之见。末又云,惟是神是佛,正直聪明,故知其为贵人正人而敬之。才子则才子也,其于纪事作文,何糊涂一至于此。 此章则谓杨氏拜佛,佛像起立答拜。此乃宿恶业力,怨家债主,幻现此境。企其生大欢喜,谓为得道。则便著魔发狂,破坏前功,以报其怨。
幸其功德力深,未受其损,卒得正念往生。子才与彼祖母等,认为实然,可不哀哉。佛为三界大师,等觉菩萨礼拜,亦不阻止。况答杨氏乎。正眼未开,不识魔境。子才尚如是,况其它哉。(民七 正月廿八)
复丁福保居士书十二
复丁福保居士书十二
适接惠书,不胜愧怍。光任意狂言,何堪奉为圭臬。但一念愚诚,深为阁下悯纳耳。佛学指南,光但累阅其上编及下编之余论。余皆未能遍阅。随便见其不次第者,累标一二。近来目力更加衰劣,全书遍阅,似觉吃力,实难奉命。(作序一事,光学业肤浅,笔墨疏淡,数十年来,一切知交,皆未开此一端。祈原谅。)时事报馆,亦令备将上编及下编余论,逐一登报。下编正文,但言有已登于佛学丛报者。有三国佛教略史中累录者,似不必登。
(光又为云雷言,丁君所著少年进德录,少年之模范,大有益于世道人心,宜于佛学栏外备登之,以为挽回世道人心之助。)大藏大略,何以知其为端甫手笔。佛学丛报出此文时,端甫亲任编辑。且已应频伽华园之聘大半年矣。端甫学识高明,笔墨超妙,近时缁素,罕有其匹。摘录成言,以辅教理。纵不标名,亦非掠美。若冒以己名,堪作是说。未标己名,何须过谦。因果报应,乃儒佛二教入道之前导。亦儒佛二教证道之纲宗。
世人但以浅近视之,致令芸芸庶类,不出断常二见。不是追踪阐提,便是说食数宝。刘君之书,早已送去,功德无量。此书之害,有不堪详言者。虽赞法华,不得赞之之道。其悖叛法华,已属可焚。况破三世诸佛,究竟三根普被,直使各各现生了脱之净土法门乎哉。友人之痛心疾首,含泪告光。光故有二次再陈利害之书。如不信者,倘来普陀,当以原书及回光之书取而阅之,自知光非妄语。光无学无德,迫不得已,但效集字扫叶之迹以应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