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三会释二。初直会外归内。二就外相会理。(癸)今初
如是当知内妄相者。为因为体。外妄相者。为果为用。依如此等义。是故我说一切诸法悉名为心。
因果体用。统惟一心。心外无法。卽显此心无外之相。名为相大也。
(癸)二就外相会理又三。初会性体。二会性量。三会性具。(子)今初
又复当知心外相者。如梦所见种种境界。唯心想作。无实外事。一切境界。悉亦如是。以皆依无明识梦所见。妄想作故。复次应知内心念念不住故。所见所缘一切境界亦随心念念不住。所谓心生故种种法生。心灭故种种法灭。是生灭相。但有名字。实不可得。以心不往至于境界。境界亦不来至于心。如镜中像。无来无去。是故一切法。求生灭定相。了不可得。所谓一切法毕竟无体。本来常空。实不生灭故。
一切众生。恒迷外相。不达惟心。所以更须会归一理也。如梦所见下。是立喻。一切境界下。是法合。复次应知下。重明境界实不生灭。心生故种种法生。则但是心生。非别有法而得生也。心灭故种种法灭。则但是心灭。非别有法而可灭也。故曰。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又曰。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如镜中像。体秖是铜。生何曾生。灭何曾灭耶。
(子)二会性量
如是一切法实不生灭者。则无一切境界差别之相。寂静一味。名为真如第一义谛自性清净心。彼自性清净心。湛然圆满。以无分别相故。
假如眼所见之一色。鼻所嗅之一香。此色此香。实不生灭。既不生灭。则无差别。卽是寂静一味。卽是真如第一义谛。卽自湛然圆满。故云。一色一香。无非中道也。中道体无分剂。扩同太空。故名性量。色香既尔。法法皆然。
(子)三会性具
无分别相者。于一切处。无所不在。无所不在者。以能依持建立一切法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