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近代谈讲,多有同异。
大律师颖上,积道河西,振德江东,综学月朗,砥行冰洁。行以尸罗为基,学以《十诵》为本。且幼选明师,历事名胜,校理精密,无幽不贯。常以此律广授二部,教流於京之中,声高於宋、齐之世,可谓七众之宗师,两代之元匠者矣。是以讲肆之座,环春接冬,禀业之徒,云聚波沓。僧佑藉法乘缘,少预钻仰,扈锡侍筵,二十馀载。虽深言远旨,未敢庶几,而章条科目,窃所早习。每服佩思寻,惧有坠失,遂集其旧闻,为《义记》十卷。
夫心识难均,意见多绪。窃同刍荛,时缀毫露。辄布其别解,录之言末。盖率其木讷,指序条贯而已。昔少述私记,辞句未整,而好事传写,数本兼行。今删繁补略,後撰为定。敬述先师之旨,匪由庸浅之说。明哲傥览,采其正意焉。
《初事第二事两戒》
右第一卷
《第三事讫二不定法》
右第二卷
《三十尼萨耆事》
右第三卷
《九十事初尽第二诵》
右第四卷
《三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