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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在下之上。过渐深矣。以阴居阳。又有邪慧。如毒。吝可知也。然当噬嗑之时。决不至于怙终。故得无咎。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田猎射兽。矢锋入骨而未拔出。今噬干胏时。方乃得之。亦可畏矣。此喻积过已久也。然刚而不过。必能自克。故利于艰贞则吉。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柔虽如肉。而过成已久。如肉已干矣。赖有中德可贵。如得黄金。守此中德之贞。兢兢惕厉。庶可复于无过耳。

  上九。何校灭耳。凶。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过恶既盈。不可复救。如荷厚枷。掩灭其耳。盖由聪听不明。不知悔过迁善以至此也。

  观心释者。初九境界一发。即以正慧治之。如灭趾而令其不行。六二境发未深。即以正定治之。所噬虽不坚硬。未免打失巴鼻。六三境发渐甚。定慧又不纯正。未免为境扰乱。但不至于堕落。九四境发夹杂善恶。定慧亦不纯正。纵得小小法利。未证深法。六五纯发善境。所得法利亦大。然犹未入正位。仍须贞厉乃得无咎。上九境发极深。似有定慧。实则不中不正。反取邪事而作圣解。永堕无闻之祸也。

  (离下艮上)

  贲。亨。小利有攸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