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眉山曰。阴性安无事而恶有为。故母之蛊干之尤难。正之则伤爱不正则伤义。非九二不能任也。二以阳居阴。有刚之实。而无刚之迹。可以免矣。
九三。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象曰。干父之蛊。终无咎也。
苏眉山曰。九三之德与二无异。特不知所以用之。二用之以阴。而三用之以阳。故小有悔而无大咎。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象曰。裕父之蛊。往未得也。
阴柔无德。故能益父之蛊。裕。益也。
六五。干父之蛊。用誉。象曰。干父用誉。承以德也。
柔中得位。善于干蛊。此以中兴之德而承先绪者也。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则也。
下五爻皆在事内。如同室有斗。故以父子明之。上爻独在事外。如乡邻有斗。故以王侯言之。尚志即是士之实事。可则即是廉顽起懦高节。即所以挽回斯世之蛊者也。
统论六爻。约世道。则初如贤士。二如文臣。三如贤将。四如便嬖近臣。五如贤王。六如夷齐之类。约佛化。则下三爻如外护。上三爻如内护。初六柔居下位。竭檀施之力以。承顺三宝者也。九二刚中。以慈心法门屏翰正法者也。九三过刚。兼威折之用。护持佛教者也。六四柔正。但能自守。不能训导于人。六五柔中。善能化导一切。上九行头陀远离行。似无意于化人。然佛法全赖此人以作榜样。故志可则也。约观心。则初六本是定胜。
为父之蛊。但居阳位。则仍有慧子。而无咎。然必精厉一番。方使慧与定等而终吉。九二本是慧胜。为母之蛊。但居阴位。则仍有定。然所以取定者。为欲助慧而已。岂可终守此定哉。九三过刚不中。慧反成蛊。故小有悔。然出世救弊之要。终藉慧力。故无大咎。六四过于柔弱。不能发慧。以此而往。未免随味禅生上慢。所以可羞。六五柔而得中。定有其慧。必能见道。上九慧有其定。顿入无功用道。故为不事王侯而高尚其事之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