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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象曰。大人否亨。不乱群也。

  柔顺中正上应九五阳刚中正之君。惟以仁慈培

  植人心。挽回天运。故小人得其包承而吉。然在六二大人分中。见天下之未平。心犹否塞不安。不安乃可以致亨。而非小人所能乱矣。

  六三。包羞。象曰。包羞。位不当也。

  以阴居阳在下之上。内刚外柔。苟可以救否者。无不为之。岂顾小名小节。谚云。包羞忍耻是男儿。时位使然。何损于坤顺之德哉。易因曰。此正处否之法。所谓唾面自干。褫裘纵博者也。

  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象曰。有命无咎。志行也。

  刚而不正。以居上位。宜有咎也。但当否极泰来之时。又得畴类共离于祉。故救否之志得行。离者。附丽也。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系于苞桑。象曰。大人之吉。位正当也。

  阳刚中正。居于君位。下应柔顺中正之臣。故可以休否而吉。然患每伏于未然。乱每生于所忽。故必念念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乱。如系物于苞桑之上。使其坚不可拔。此非大人。其孰能之。

  上九。倾否。先否后喜。象曰。否终则倾。何可长也。

  刚不中正。居卦之外。先有否也。但否终则倾。决无长否之理。故得后有喜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