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三。比之匪人。
不中不正。居下之上。又无阳刚师友以谏诤之。故曰比之匪人。佛法释者。魔波旬无一念之善。又爱见决不与佛法相应。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六四。外比之。贞吉。
柔而得正。近于圣君。吉之道也。但非其应。故名外比。诫之以贞。佛法释者。色界具诸禅定。但须发菩提心。外修一切差别智门。又别教为界外拙度。宜以圆融正观接之。
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九五既有贤德。又居君位。四外比之。理所当然。亦分所当然矣。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阳刚中正。为天下之共主。故名显比。而圣人初无意于要结人心也。如成汤于四面之网解其三面。任彼禽兽驱走。虽失前禽。邑人亦知王意而不警诫。此所谓有天下而不与。吉之道也。佛法释者。法王出世。如杲日当空。名显比。三轮施化。又初中后三语诱度。又令种熟脱三世得益。名王用三驱。于无缘人善用大舍三昧。即诸佛弟子。亦不强化无缘之人。名失前禽邑人不诫。观心释者。实慧开发。如赫日丽天。名显比。一心三观。
又转接会前三教。名王用三驱。觉意三昧。随起随观。不怕念起。只怕觉迟。一觉则归于正念。不以前念之非介怀。名失前禽邑人不诫。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