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学道之法。顺则能入。设行不顺。则入道无从矣。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阳居阴位。刚而不过。能以定慧之力。击破蒙昧之关者也。然训蒙之道。原无实法系缀于人。所谓但有去翳法。别无与明法。若欲以我法授彼。则是为寇。若应病与药。为其解粘去缚。则是御寇也。
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顺也。
无实法系缀于人。则三根普接。契理契机。故上下皆顺。
(干下坎上)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养蒙之法。不可欲速。类彼助苗。故必需其时节因缘。时节若到。其理自彰。但贵因真果正。故有孚则光亨而贞吉也。始虽云需。究竟能度生死大川。登于大般涅槃彼岸矣。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险在前而知须。乃是刚健之德。不妄动以自陷耳。坎何尝拒干哉。且坎得干之中爻。与干合德。今九五位乎天位。素与干孚。则干之利涉。往必有功。可无疑矣。佛法释者。譬如五百由旬险难恶道名险在前。智慧之力不被烦恼所陷。故终能度脱而不困穷。坎中一阳。本即干体。喻烦恼险道之性本如来藏。以此不生不灭之性为本修因。则从始至终。无非称性天行之位。从正因性。中中流入萨婆若海。故利涉大川。从凡至圣而有功也。

